金融聚焦
福建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
  2015-10-08  浏览:6853

中新社福州10月5日电 (记者 罗钦文)福建民营经济发达,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意愿强烈。福建省金融办5日表示,努力打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通道,鼓励有实力的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。

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,正成为福建实施《中国制造2025》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亮点。

据福建省金融办人士称,目前,福建提出了一系列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政策措施,具体有四:

一是在兴业银行、兴业证券、厦门国际银行、福建海峡银行、泉州银行、农村信用社、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增资扩股过程中,积极引进民间资本。

二是支持有意愿、有实力的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民营银行、村镇银行、消费金融公司、金融租赁公司、融资租赁公司、保险公司、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;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,推动产融结合。

三是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金融发展产业基金,扩大民间资本投资渠道。

四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,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互联网支付许可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。

福建省金融办人士认为,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,将加大金融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,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。

近年来,福建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、平潭综合实验区、泉州金改区、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、福州市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区、沙县农村金融改革等重点区域金融改革先行先试,加快引导有实力的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,努力打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通道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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